您掰着手指头看过自己的指纹吗?中国人有个习俗,会根据指纹中心的花纹和形状,分为“簸箕”和“斗”(二声)。老北京还有首儿歌:“一斗穷二斗富,三斗四斗开当铺……”干嘛非得去开当铺呢?因为当铺在过去是一种很赚钱的买卖。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过去的当铺。
当铺应该说是一种非正规的边缘性金融机构,以抵押贷款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资金。其实这种行业至今仍然存在,只不过不再叫当铺,多称为典当行。如今的典当行与旧时的当铺,除了性质和办法不同之外,最大的区别在于面向的“消费”群体不一样。旧社会的当铺,大多是面向穷人,老北京有句话叫“穷人离不开典当铺”,家里揭不开锅了或是急需用钱才去当铺当东西,大到房产地业,小到生活用品,都可以当。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富人进当铺,但是富人、特别是买卖人,自有其他的“融资”方式,实在倒不开扁儿才去当铺抵押借贷。也有富裕家庭败落,没有了进项,只能靠典当过日子的。因为当铺的利息太高,如果短时期内无法赎当,连本带息甚至有可能超过抵押品的原价。到期如果赎不回,东西就归人家了。旧社会确也有不少因此而败家的。而如今,有钱人才去典当行,多是家里有些用不着的贵重物品拿去变现,或许真有急用钱的地方,把值钱的东西典当作为周转。如今的典当行也可以去逛逛,淘些中意的二手物件儿。跟商店似的,里面满是柜台,您进去瞧瞧,几乎全是贵重物品,不会有日常用品,您像过去似的拿着生活用品去典当,估计人家也不收。
当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还有寺库、质库、抵库、典铺、解铺、解库、长生库、抵当所等不同的称呼。在我国,典当行业起源很早,早到汉朝时期,典当在民间就已经非常普遍。据说西汉大文豪司马相如,就有过用自己穿的袍子抵押赊酒,有了钱以后再去赎回的典当行为。只不过当时还没有专门的典当机构。真正意义上的当铺是起源于南北朝。关于当铺的产生,还有一段传说:过去当铺门前都有栅栏,看上去跟衙门、监狱似的,而且柜台特别高。传说这是因为当铺的创始人是个坐过牢的人。门口放栅栏是“纪念”自己的经历;站在柜台里俯视来典当的人,是为了显得高人一等,以此来“报复社会”。这个人曾经被判终身监禁,在狱中熬的年头儿多了,就成了一个小头目,他不但勒索犯人银钱、向犯人出售商品,还组织众犯赌博,输了的没钱可以以物抵款。日子长了反而在狱里发了财。后来此人遇赦,出狱后就开了家“小押当”,门口儿写着:“指物借钱,无论何物均可抵押,物值十而押五,坐扣利息,几月为期,限期不赎,变卖折本”。从此之后才有了当铺这个行业。其实这就是个故事,当铺真正的起源,是南朝时期寺院“为社会作出的贡献”。南北朝时期,佛教在中国开始盛行,寺庙渐多,而且政府鼓励寺院发展经济,让自己富裕起来。于是就有寺院开始经营以衣物等动产作抵押,对抵押人实施放款、收取利息的业务。至于门口放栅栏,柜台特别高,纯属是为了安全考虑。由于最初的当铺是寺庙开办的,因此被称为寺库。
到了唐朝,国力强盛,工商业发展迅速,货币流通需求扩大,这也为典当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唐代的典当行被称为质库,而且不再局限于寺院经济,开始出现多种类型,按东主的身份和资金来源划分,即除了僧办以外,还有民办和官办两种性质。其中民办多为地主、商人出资经营;而官办则分为政府投资和官僚自营两种。所谓官僚自营,即是由当年的皇亲国戚、达官显贵们涉足,就连唐代著名的太平公主,在其依仗其母武则天之威,“纵横江湖”、横征暴敛数十年之间,也曾在家中开设质库,而且规模不小,为她盈利无数。而真正的官办质库,则是由唐朝政府出资经营的,那时节,所谓公私质库并举,这种风气对后世影响十分久远。唐朝的质库,当本极低,当期极短。
到了宋代,当铺称抵库、抵当库或长生库,北宋时,官办的当铺称为”抵当免所”。徽宗年间皇帝还曾下诏,要求官办典当行多设于集镇,因为这些地方商贾云集,客源充足,生意自然兴隆。不过宋朝典当行最突出的特点是典当物品的变化和僧办典当行的复兴。宋代长生库可用于抵押的物品,除了金银珠宝等贵重物资之外,也可以将牛马等活物作为押品,甚至可以将人(富贵人家的奴婢)送进当铺抵押贷款。僧办典当行在唐朝一度没落,到了宋朝又呈复苏之势。宋代的长生库利息高,当期短,而且任意压低抵押品的价格,借款到期不还,立即没收抵押品,因此导致许多人家破产。
对于与宋同时期的、北方的金朝来说,时间虽短,但是其统治之下的典当行业还是很有特点的:其一是广设官办典当行。先是在中都、南京、东平、真定等处置质典库,以流泉为名,后又在京府节度州添设流泉务二十八所。其目的,名义上是减轻民营典当行收取高额利息给当户造成的危害,实际上是借此垄断典当融资行业,政府从中获利。其二是颁布典当法规:凡典质物,由流泉所使、副亲评价值,许典七分,月利一分,不及一月者以日计之。经二周年外,又逾月不赎,即下架出卖。
元朝,官办典当行依然存在,《元史》记载,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93年)曾以钞5000锭为资本设立公典,称”广惠库”,放贷收息。而民办典当行多称为解库、解铺。因为元代时期经商的大多数是回回,因此开当铺的也是回回人。元时当铺放债的利息很高,大多数普通百姓一旦来借贷,都无力赎当,抵押品自然被吞没。
应该说明朝是中国典当行业的分水岭。自元末明初,僧办典当行急剧减少,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民办典当行成为主要力量。自明朝起,典当行业正式称为当铺。明中叶开始,无论是当铺的数量、资本,还是种类、业务等方面,都有十分显著的发展和变化。明代的商人,纷纷投资典当行业,称为当商,而且具有浓厚的地域色彩,明代当商以晋商(山西商人)、秦商(山西商人)、徽商(徽州商人)居多,各大邑都有他们开设的当铺。其中最著名的是徽州当商,分布范围最广,堪称遍及全国。明朝的当商,经营的范围比前期更加广泛,不仅一般贫民受剥削,有的富有之家也因典当而濒临破产。小的乡镇中,还出现了“代当”,即乡镇小当铺领用城市大当铺的款作资本,押的物品再转押给城市大当铺。
进入清代后,典当业开始形成民当、官当、皇当三足鼎立的局面,典当行业的发展达到顶峰。乾隆时期,各大城市的当铺遍地开花,仅北京就有当铺六七百家。到了清末,1900年前后,北京当铺依然多达二百多家,其中较殷实的当数常、刘、董、孟等号。清朝当铺的经营资本,许多是来源于清内务府官员和太监,这些当铺对穷苦人的剥削十分的严重,许多人越穷越当,越当越穷,根本无力赎当,到最后无当可当的时候,就只能流落街头、甚至饥寒交迫而死。清政府覆灭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当铺又同银行、钱庄建立借贷关系,形成城乡高利贷网。官僚资本银行也插手其间,一些地方政府也开设公典、公当,同样属高利贷性质。
新中国成立后,当铺停止营业。后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多元化,国家开放了典当行业的经营许可,现如今,在经过正规手续、通过审核后成立的,新时代的“当铺”,属于合法经营的范围。今天,咱们只是聊了聊当铺的历史,以后咱们还可以聊聊当铺行业里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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